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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簡述:
作者: 姜世明
新功能介紹- 出版社:元照出版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8/09/01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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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嫌太吵! 保母粥裡「狂倒半包鹽」鹹死2歲男童 | 奇聞不要看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俄國一名保母無法忍受2歲男童哭鬧限時產品不休,竟在他的粥裡倒入半包鹽,導致男童鹽中毒身亡。圖截自太陽報 分享 facebook 俄國日前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保母虐童案件,一名現年25歲的保母,因受不了托顧的2歲男童吵鬧不休限時優惠,不僅拿皮帶抽打他,還在他的粥裡倒了半包鹽,最終導致該名男童中毒身亡。根據《太陽報》的報導,現居俄國阿爾漢格爾斯克州(Arkhangelsk Oblast region)的黛娜許(彌月送禮推薦生日送禮推薦Yana Deinesh)今年25歲,育有2名子女,平常擔任保母,替忙碌的父母們照顧孩子。. } }); } 據了解,受害的2歲男童平時吃飯總是需要三催四請,還時常因為不願意吃飯特惠活動限時下殺而哭鬧不休,因此曾遭黛娜許和其家人用腰帶抽打。去年6月的某一天,這名男童再次因不願吃飯又哭又鬧,黛娜許嫌棄他「喜怒無常」,因此在男童的粥裡倒入半包鹽,並強迫他吃下肚,希望他能夠安靜一些。沒多久,男童感到噁心並陷入昏迷,送醫後醫師雖盡力搶救,但男童最後仍因鹽中毒而不幸身亡。醫院的醫師表示,該男童被迫攝取超過50公克的鹽巴,超出標準60倍。黛娜許遭逮捕後坦言犯行,後悔「沒有想過做這件事的後果」,但也強調自己「並沒有想害死男童」。後來,檢方依謀殺罪起訴這名保母,而近日判決結果出爐,黛娜許必須接受14年的有期徒刑。2013年台灣也曾發生震驚社會的鹽奶殺嬰案,一名鄒姓大伯母因妯娌心結,四度在奶粉中摻鹽,不幸讓三個月大的姪女因高血鈉症併發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最終大伯母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20年重刑定讞。
確保食安 食藥署啟動食用油、罐頭工廠稽查
記者謝璿/臺北報導
油脂為每日飲食3大營養素之一,其加工製程與衛生管理極具重要性,為確保民眾食的安全,食藥署近日將啟動「食用油脂工廠HACCP稽查專案」,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食用油脂工廠進行的稽查及抽驗,以確保食用油脂業者自主管理。
食藥署指出,稽查重點為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業者應實施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 HA)與重要管制點(Critical Control Points, CCP)於鑑別、評估及管制食品安全,全程管理原料、材料之驗收、加工、製造、貯存及運送等,另確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標示、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及食品添加物管理等項目之落實情形。
此外,罐頭食品為封裝於密閉容器內,施行商業滅菌而可於室溫下長期保存者,必須嚴加控管加工製程及衛生,食藥署近日也將啟動「罐頭食品工廠HACCP稽查專案」,稽查重點為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產品標示、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及食品添加物管理等項目之落實情形。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倘GHP與HACCP不符規定者,即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裁量受處罰者違規次數、資力條件等加權嚴懲;另未辦理登錄、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強制檢驗或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者,涉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食品業者登錄、追溯追蹤或申報資料不實,則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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