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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廚餘桶設計費382萬但不好用? 中市議員:羞辱學設計的人 | 中彰投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市議員李中(左起)賴朝國、黃健豪質疑「綠圓寶」案涉及圖利、貪凟。記者陳秋雲/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中市議會今天舉行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國民黨議員李中、黃健豪、李麗華詢問廚餘回收桶採購案相關人員了解案情後,李中決定日內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前環保局長白智榮及4位評選委員、承辦人員瀆職。李麗華則建議公務員或有難處, 應該要告撈走好處的人! 市政府在前任團隊採購「綠圓寶」生廚餘回收桶,預算近億元採購97.7萬個,1個10特價商品年終募集3元,近日引發不少討論。有民眾反應廚餘桶沒濾網,很難儲存廚餘;密合度不夠且硬度不足,不好用!另有多位議員表示,服務處接獲民眾反映「為什麼我還沒拿到?」褒貶不一。. } }); } 李中請擔任標案評選委員的主任秘書商文麟、科長吳婉玲、萬滋澤及前科長黃士峰到議會備詢。4人表示,當時只有一家廠商投標,都是依廠商的服務建議書及簡報內容,同意過關。李中問商文麟,為何不能採最低標而須採最有利標,商文麟回應是考慮限定產品過年送禮推薦品質與配送,不過李中質疑廠商只需將回收桶送到里長處,實際由里長來負責,李中認為廠商負擔的配送費用甚低。另環保局花了382萬元規劃設計費所設計出來的廚餘回收桶沒有濾網設計,吳婉玲表示她不記得細節、黃士峰表示是因抓預算100元所以沒有濾網。李中說,請不要用382萬元來汙辱學設計的人。李中拿賣場販售的廚餘回收桶,1個容量8公升80元,比市府採購便購買介紹宜20元、容量大1公升,市售且有濾網設計。議員黃健豪問環保局長吳志超會買哪一個?吳局長表示會買市售的。李中又說,市價約是出廠價的4到5倍,廠商製造模具的費用大約50萬元,以環保局一次製作97萬個來計算,每個廚餘回收桶的模具費用已不到一元,廠商僅需再支出材料費與工錢,他推估每個的成本不到20元,這個標案卻耗資9550萬元,他認為中間有近8千萬元的金額去向不明。李中逐一問擔任評選委員的環保局4位官員,當初為何同意這家廠商,4人都表示是依照廠商服務建議書與簡報自行決定,據此回應,李中要求政風處監督環保局政風室儘速調查是否涉及圖利或貪汙,另已請律師研究,日內將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含前環保局白智榮局長在內的相關人員瀆職。李CP值超高特惠麗華則認為,不要只針對這幾人,要看好處誰撈走了!環保局主秘商文麟(左起)、黃士峰、萬滋澤與吳婉玲三位前後任科長擔任評選委員,表示依據廠商服務建議書內容才同意。記者陳秋雲/攝影 分享 facebook


 打假新聞挨批 NCC:學者不應對法令認識不清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18日電)媒體報導NCC將針對假新聞提高罰則,文中並引學者說法批評NCC。NCC今天澄清,105年修法至今罰則沒有變動,也盼受訪學者不應對法令認識不清,忽視廣電媒體自律與查證工作。

7月接任大阪辦事處長的蘇啓誠,在強颱燕子重創日本導致關西機場關閉時,疑遭「假新聞」所擾引發網路批評聲浪,14日在日本寓所被發現疑輕生,引發外界對假新聞的注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為了杜絕這種假新聞狀況,現行廣播電視法規定假使廣電業者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最高將開罰200萬元。

聯合報報導,NCC提高相關罰則至200萬元,文中並訪問文化大學新聞系主任胡幼偉,他說,不贊成這樣做,因為假新聞不會消失,但政府只要盡速舉出事實澄清,即可讓流言不攻自破,去針對媒體反而很奇怪。

NCC透過新聞稿澄清,廣電媒體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搭配事業建立自律機制,假使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現行廣播電視法或衛星廣播電視法,早於民國105年修法後,就訂有違反者最高可核處新台幣200萬元規定,並得令其停止播送該節目,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非媒體所稱特別針對假新聞提高罰則。

NCC認為,這些接受媒體採訪的學者都是傳播界碩彥,不應對法令認識不清及忽視廣電媒體自律與查證工作。

NCC指出,會監理廣電媒體是否依法查證新聞及評論製播事實,無論消息來源是網際網路或其他管道。假新聞並非法定名詞,在訊息爆炸的今日社會,假新聞應稱為爭議訊息,假使有爭議訊息在網路等平台散佈,應由相關利害關係人或權利人(包括各部會)主動澄清或聲明,甚至進而主張權利,或根據各該執掌依相關法令核處,避免錯誤訊息經傳播擴大渲染。

NCC表示,新聞報導或評論要根據事實及進行查證是廣電媒體法定義務,尤其是報導標題、訪問陳述、相關內容等,這是現代社會資訊與媒體素養必備基本要件。(編輯:林沂鋒)1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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